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教学 >> 本科教学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6-12 00:00 】

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順利进行,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07]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学校集中考试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

二、考试组织

1.考前动员教育

各学院、部召开教师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并加强对本学院学生考前考风考纪宣传与教育。

2.考试资格审核

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填写「学生考试资格审核表」并通知学生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需提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

3.命题要求

所有课程的考试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公共基础课程出5套试卷,其他课程3套,每套试卷附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出卷工作于考试前2周内完成,所有样卷由教务员统一保管,考前由各学院、部随机抽取其中一份作为考试用卷,同时做好试卷使用纪录。对已验收立项的试题库,出卷工作原则上由试题库中抽取产生。

4.分散考试安排

(1)任课教师于考前两周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到教务员处登记,由教务员负责安排考试地点、监考、巡考。

(2)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通知学生班级。

(3)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值班、巡视。对于学院安排的涉及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教务处将安排督导督查。

(4)分散考试的组织,由承担课程任务的各学院、部负责,整个组织过程遵循《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相关规定。

5.集中考试安排

(1)学校集中考试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各学院、部负责安排监考、巡考、考务。

(2)请于18周前,各学院、部完成监考任务录入系统工作。

(3)涉及班级较多、监考任务重的公共课程,如课程所在各学院、部出现监考不足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协助安排。

(4)集中考试期间,各学院、部的考务、巡视、阅卷等安排请于18周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6.试卷印刷要求

所有课程试卷均由各学院、部教务员填写「试卷印刷清单」统一到北京路校区校印刷厂印刷。装试卷袋时,请仔细检查袋中材料是否齐全,试卷袋材料包括印刷好的试卷、考场记录及试卷批阅记录、签到表(14、15、16级学生的签到表应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和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

20周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刷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6月21日上

21日下

22日上

22日下

23日上

23日下

24日 上

24日下

25日上

25日下

学院

机械

数理 生科

外语

人文 管理

计算机

电子

自动化

商学院

建工

交通

化学

设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