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重修报名即日起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时间及方式:
9月25日9:00-10月10日23:00 重修网上报名
二、重修报名对象:
1.课程(包括实践类课程)经补考或缓考后仍不及格者;
2.课程成绩记为0分者;
3.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课程经重修仍不及格者
4.课程经考核已合格,需提高绩点者。
三、重修方式:跟班重修、单开班重修、体育项目重修。
四、本学期重修单开班开设以下课程(详见附件一):
1.测量学2(2.5学分,北京路校区开设);
2.高等数学1(下)(5学分,枚乘路校区开设);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4学分,枚乘路校区开设);
4.无机及分析化学(5学分,枚乘路校区开设);
5.有机化学(5学分,枚乘路校区开设);
6.电路理论1 (3.5学分 枚乘路校区开设);
7.电机与拖动1(3学分 枚乘路校区开设)
五、重修收费有关事项:
收费标准按每学分80元收取,在校生重修费用将从学生个人建设银行卡上扣除,请相关学生主动查看自己建设银行卡状态并在10月20日前存入足够的金额(金额数必须大于重修费用50元以上),因卡内余额不足导致不能如期扣费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机会。往届生网上选课后凭学院开出的重修缴费单到财务处刷卡缴费,并将缴费收据交学院留存。缴费时间为:10月15日起至11月15日, 枚乘路校区周一、三、五上午,北京路校区及萧湖校区周二、四上午。
六、重修报名注意事项:
1、在校生和往届生均可以通过网上报名进行重修选课(具体操作见附件二),开设单开班的课程必须进行单开班重修,本学期开设的其他课程可进行跟班重修。
2、凡正常选课时漏选的课程请勿在本轮选课(包括体育课),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3、学生重修选课时,一门课程只能采取一种重修方式,课程应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开设的课程,如低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调整,学分相差1分以内的课程可选,否则选课无效。
4、学生如需重修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课程的分项课程时,可在高级阅读、英语国家概况、大学英语Ⅲ(综合)、学术英语视听说4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课程进行跟班重修(如上述4门课程中已修且通过的不能再选)。
5、因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经学院审核教务处认定确无相近课程,可到学院手工报名,学院汇总确认无误后报教务处。
6、请各学院清理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且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尽可能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回校进行重修报名。
七、课程学习注意事项
1、学生在10月15日后凭学院开具的重修证上课和参加考试,在上课时应与任课教师确认重修报名情况,重修证应妥善保管,一经发出不再补办。
2、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的,经任课教师同意,可选择间听,但必须按时完成和交纳作业,按规定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以上且考试前未补齐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期的重修选课工作,务必将重修选课通知分发至各班,提醒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本轮选课将无补选机会。
教务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