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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5-02 00:00 】

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淮工院﹝2015﹞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2016级、2015级学生,不含艺术类专业、对口单招、“3+4”转段升学等各专业学生。

二、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填报

1、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2、确定转专业计划。根据本学院专业设置、教学组织等实际情况确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一年级总计划数不应超过本年级人数的10%,并填报转专业计划表。

3、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考核内容着重考察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要求。

4、5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小组、2016级学生转专业计划、考核办法及考核时间地点安排报与教务行政科。

三、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公布

6月初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转专业计划表及考核办法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网上公布。

四、组织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1、学生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6月2日—6月12日

2、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16-2017学年已修课程考核合格(除公共任选课),且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3;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英语专业录取的最低线;

3、2016级学生可在当年同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两个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2015级学生只限制在专业大类或二级学院内转专业,不受计划数限制,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适当控制该专业转入人数。

4、转出学院应严格按照转专业的条件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于7月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转专业材料进行复核,7月8日网上公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五、组织考核及名单公示

转专业考核安排在8月29日-30日,由转入学院组织,录取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于8月30日前送教务处。经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教务处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校公示。

六、学籍变更手续办理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前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生转入新专业允许试听两周,试听期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逾期则不予调整。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

2017年管理学院转专业考核时间地点安排(6月12日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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