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所属实验室是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
二、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二级学院(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二级学院(单位)要与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实验室主任以及每一位上课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机制,将安全工作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四、组织并落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特种设备操作需持有效证书,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建立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各类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办法,细化检查项目内容,明确责任人及检查方法。各类实验室应做好一月一次日常检查、节假日前检查、重点部位检查、专项检查等各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排除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随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整改方案。所有检查记录必须自行留档。
六、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既要重视事故处理,更应重视事先预防,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对安全工作出色的院、系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不切实履行安全职责,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致养患成灾的单位将追究当事者和领导者的责任。
八、按照政府部门和学校的要求,认真做好其它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遇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学院名称:(盖章) 淮阴工学院(盖章)
院长签名: 校长签名:
书记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