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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3-29 00:00 】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水平的提高,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省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申报项目分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

1、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选题要求

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具有商业价值、市场前景及实施的可行性。应结合我校师生的创意创作或设计成果、发明专利、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及技术成果转化等选择项目。项目不限学科专业。

在近年来校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中的获奖项目、已取得发明专利的项目、入驻校内外创业园孵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三、申报对象

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校学生及创业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年级、跨学院组建团队申报项目,跨学院的项目团队按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所属学院。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包括主持人及项目技术、推广、营销及财务核算人员等,并根据需要确定项目技术指导教师、创业指导教师。

四、申报程序

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学院组织宣传动员,按要求遴选项目、组建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各学院在4月20日前将推荐的项目申报表(样本见附件)报送我处。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应提供《创业计划书》及该项目前期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资料(包括项目立项、结题等相关材料)。联系人:招生就业处董婷婷,电话:83591073。

第二阶段(4月21日至5月10):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统一组织上报项目的系统录入工作。

五、经费保障

入选2016年省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将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及标准予以资助,并提供项目实践的必要条件。

附件:2016年省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招生就业处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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