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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创业、“互联网+”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2-26 00:00 】

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创业、“互联网+”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激发同学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热情,为省市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创业项目,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的提升,决定于2016年2月26日至4月15日举办校2016年科技创业、“互联网+”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我校在校学生。

2、担任创业企业法人的我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的)。

3、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要求团队成员全过程参与。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科技产业处。

承办单位:计算机工程学院。

比赛设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将邀请学校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地方和兄弟高校创业指导机构负责人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负责复赛和决赛的评议审定,确定获胜团队。比赛设竞赛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筹备、联络沟通、材料收集等具体工作。竞赛办公室负责人:董婷婷、金娅琳。

三、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分别按科技创业项目、“互联网+”创业项目分类进行评审。各参赛项目报名时按项目属性自主选择类别,不可兼报。

2、参赛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具有商业价值、市场前景及实施的可行性。鼓励参赛团队结合我校师生的创意创新成果、发明专利、课题项目及技术成果转化等选择创业项目。“互联网+”创业项目包括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互联网+”传统产业、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平台等。

3、参赛团队应对创业项目进行认真策划和论证,开展必要的市场调研,在此基础上撰写和上报产品、技术或服务创业项目书(见附件)。拥有或经授权、许可使用的专利及已按公司模式运营的创业企业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赛程安排

阶 段

时间安排

工作进程

承办单位

宣传发动

报名阶段

2月26日至

3月10日

各学院按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参赛选手报名。

各二级学院

预赛阶段

3月11日至

4月5日

各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预赛评审,确定上报复赛项目,每个学院可报5个以上项目。

各二级学院

复赛阶段

4月6日至

4月10日

组委会对各学院报名项目组织初步评审,确定优秀奖及参加现场决赛项目。

大赛组委会

决赛及表

彰阶段

4月11日至

4月15日

组委会组织现场决赛(包括创业项目现场展示、答辨等),专家组评审决定获奖项目,并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

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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