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创业、“互联网+”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激发同学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热情,为省市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创业项目,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的提升,决定于2016年2月26日至4月15日举办校2016年科技创业、“互联网+”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我校在校学生。
2、担任创业企业法人的我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的)。
3、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要求团队成员全过程参与。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科技产业处。
承办单位:计算机工程学院。
比赛设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将邀请学校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地方和兄弟高校创业指导机构负责人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负责复赛和决赛的评议审定,确定获胜团队。比赛设竞赛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筹备、联络沟通、材料收集等具体工作。竞赛办公室负责人:董婷婷、金娅琳。
三、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分别按科技创业项目、“互联网+”创业项目分类进行评审。各参赛项目报名时按项目属性自主选择类别,不可兼报。
2、参赛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具有商业价值、市场前景及实施的可行性。鼓励参赛团队结合我校师生的创意创新成果、发明专利、课题项目及技术成果转化等选择创业项目。“互联网+”创业项目包括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互联网+”传统产业、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平台等。
3、参赛团队应对创业项目进行认真策划和论证,开展必要的市场调研,在此基础上撰写和上报产品、技术或服务创业项目书(见附件)。拥有或经授权、许可使用的专利及已按公司模式运营的创业企业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赛程安排
阶 段
| 时间安排
| 工作进程
|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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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
报名阶段
| 2月26日至
3月10日
| 各学院按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参赛选手报名。
| 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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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阶段
| 3月11日至
4月5日
| 各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预赛评审,确定上报复赛项目,每个学院可报5个以上项目。
| 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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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阶段
| 4月6日至
4月10日
| 组委会对各学院报名项目组织初步评审,确定优秀奖及参加现场决赛项目。
| 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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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及表
彰阶段
| 4月11日至
4月15日
| 组委会组织现场决赛(包括创业项目现场展示、答辨等),专家组评审决定获奖项目,并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
| 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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