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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2-31 00:00 】

第一条 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是专门为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及创业成果孵化提供场地支持和系统服务的基地。

第二条 创业园以扶持大学生团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平台。

第三条 为保障和促进创业园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创业园内所有创业团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

第五条 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创业园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入园团队是否符合入园条件进行审查与评估。项目评审委员会由法律、财务、风险投资、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相关专家及校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

第三章 功能与运行模式

第七条 创业园的功能

1.为创业团队提供综合服务。

(1)提供创业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

(2)协助创业团队办理成立公司等事宜。

(3)统筹规划和落实创业园的相关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人士为创业团队提供法律、会计、审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与策划等咨询服务。

2.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

(1)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建立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2)开展创业相关培训,提高创业团队负责人的素质和能力。

(3)举办各级各类创业活动,弘扬创业文化,营造创业氛围,激励创新创业。

第八条 创业园的运行模式

1.入园条件。

(1)入驻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大学生入园应组建创业团队,不鼓励个体创业。

(3)经所在学院批准并配备创业指导教师。

(4)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性,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及可行性。在校级或省、市级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优先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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