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事务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6-30 15:16 】

淮阴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文件

淮工院学202021号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见附件1。

二、 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评优规定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员称号之一者;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称号者;

3、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之一者。

  (四)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五)在校期间通过学校规定的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

(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七)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八)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 评选办法及申报时间

(一)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确定初选学生。

(二)学生系统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初选学生须于5月25日前,登陆学校综合服务门户(4eefd581f5c84ef9ac67fc384ade0223elksslportal.hyit.casbs.cn),点击“学工服务”,选择“优秀毕业生”进入填报页面,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若毕设(论文)成绩未出,可暂填“无”),点击右上角“提交”。

(三)学院审核流程:5月29日前,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登陆学校综合服务门户(4eefd581f5c84ef9ac67fc384ade0223elksslportal.hyit.casbs.cn),点击页面右侧“我的待办”,进入“办事大厅待办”,选择需要审核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提交。

(四)名单公示。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须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材料上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打印《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5日前同电子版资料一并报学工部(处)教育管理科,电话:83559321。

 

附件1: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2: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