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每个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由学校择优推荐上报参评人。同时,请各学院将推荐信息汇总表、推荐报名表、人物事迹、被推荐人电子照片、被推荐人视频等材料,按照附件通知中具体要求规范整理打包,于6月28日(周日)上午下班前发送教育管理科郝存生QQ邮箱(250549167)。
学工部(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