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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2-28 00:00 】

各县区文明办、人才办,各团县区委、市各直属团(工)委,各省部属驻淮单位团组织,各有关青年社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选树在淮安实现“两大目标”征程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各族各界青年楷模,凝聚激励广大青年在“强富美高”新淮安建设中无私奉献、锐意进取、争当先进、建功立业,努力营造崇尚杰出、追求卓越的社会氛围,决定开展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举荐、宣传和表彰在淮安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积极倡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包容天下、崛起江淮”新时期淮安精神,团结凝聚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两聚一高”淮安实践,为加快建设繁荣安康宜居文明的美好淮安贡献青春力量。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

主办单位:淮安市青年联合会、淮安报业传媒集团、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三、参选标准

1.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的淮安籍或在淮工作生活满2年的非淮安籍青年;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造,积极投身淮安新六大战略,为淮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产业人才、一线劳动者等;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评选机构

成立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成立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指导单位、主办单位等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担任,具体负责投票评选。

成立大众评审团,评委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届十杰、媒体记者、青年意见领袖、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227日—35日)

在《淮安日报》、淮安电视台、团市委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对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评选活动的群众知晓率,保障评选活动的社会参与度。

(二)推报人选(36日—310日)

1.组织推荐。主要由各团县区委、市各直属团(工)委负责,所推荐的候选人需经党委组织部门初审,报单位党委(组)研究确定后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2.社会推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可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鼓励社会知名人士、历届“十大杰出青年”进行推荐。鼓励个人自荐,个人申报须有突出的业绩证明。

组委会将根据推报情况,合理分配名额,重点向基层一线、经济一线、急难险重岗位倾斜。已获省或市“十大杰出青年”及“优秀青年标兵”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313-326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结合青年人才数据库中青年人才分类等因素,召开初审会(评委会现场投票占60%,团体会员选票占40%),确定20名候选人,并进行组织考察。在《淮安日报》、淮安电视台、团市委网站、淮水安澜、“青春淮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结果提交组委会确定。

(四)面试及评选(327-43日)

召开评审会,组委会对正式提名候选人组织面试,并结合投票评选的结果(评委会现场投票占50%,团体会员选票占20%,大众投票20%,网络投票10%),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分。得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授予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对第11—20名候选人授予“淮安市优秀青年标兵”荣誉称号。

(五)宣传表彰

1.公布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结果,并于2017年“五四”青年节期间举行颁奖典礼。

2.联合新闻单位对“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进行广泛宣传。

3.组建“十杰宣讲团”赴机关、企业、学校开展事迹宣讲,放大示范效应,引领社会风尚。

六、评选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坚持择优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地和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在青年中最具影响的优秀青年典型。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

2.所有推荐的候选人,需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格。候选人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表格可登录淮安共青团网站公告栏下载。

请各推荐单位及个人将上述推荐表、事迹简介、事迹详细材料、电子照片(二寸白底证件照,原尺寸保存)等电子材料,于规定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同志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材料。纸质材料中,《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贴好免冠彩色证件照,候选人事迹简介及详细材料,格式按照样张要求进行填写,分别打印20份,并于规定时间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杜苏舟、钟天凯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新行政中心北楼433,淮安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23001;电话:(0517)83605958;邮箱:haqinglian@163.com

附件:1.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推荐名额分配表

2. 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3.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

人事迹简介

4.第十四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

人事迹详细材料

淮安市文明办 淮安市人才办

共青团淮安市委 淮安报业传媒集团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淮安市青年联合会

2017年2月28日

共青团淮安市委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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