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建动态 >> 正文

管理工程学院成立分党校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4-05 00:00 】

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教育和积极分子培养中的阵地作用,经管理工程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管理工程学院分党校”。

分党校组织机构

校 长:于顶成

副校长:赵曙光

校务委员会:于顶成 范钦满 赵曙光 杨同兴 孙倩娜

翟 尧

办公室:杨同兴 孙倩娜

中共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一、分党校工作职责

1.定期研究分党校的建设、教学、培训、科研等工作,制定分党校学年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不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青年骨干教师和专兼职学工队伍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根据学校党校的统一要求,制订各层次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聘请授课教师、组织教学、结业考试(考核)、学员日常管理、结业证书的颁发和学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4.加强分党校的自身建设,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校。

5.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

6.完成学校党校和本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与评优

1.培训考核总成绩由自学(心得体会)成绩、考勤情况和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自学(心得体会)成绩占20%、考勤情况占10%、结业考试成绩占70%。党校学员通过自学相关篇目,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于分党校结业考试之前交分党校。结业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分党校阅卷和登录成绩。

2.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填写《中共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分党校学员登记表》。

3.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试合格,颁发学校党校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旷课、考试不及格、作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

4.根据学员总评成绩和表现,分党校按15%左右的比例推荐培训班优秀学员,报学校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关闭